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直属党支部
学习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业务本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规范学习活动,提升学习质量,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参加⼈员
参加⼈员为学院直属党支部全体党员。
⼆、学习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三、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月第二周的周五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
四、学习⽅式
(⼀)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分散自学时要求在办公室进⾏,按照学习计划结合⼯作实际安排自学资料,或按通知要求的学习资料进行,并做好笔记。
(⼆)每月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采取集体讨论、交流发⾔、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通常每月安排一次院领导或党支部委员负责专题党课的集中宣讲、交流。
五、学习要求
(⼀)党支部学习实⾏支部书记负责制,支部书记负责集中学习的主持或指定其他支部委员主持,负责学习计划和资料的审定,组织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
(⼆)宣传委员负责每年年初制订学习计划,报支部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学习材料的准备,学习时间、地点的通知,学习情况的记录和考勤工作。
(三)党支部要为本支部党员的自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组织好本支部⼈员参加学习,做好本支部负责的学习专题的准备和研讨整改。
(四)党员要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
(五)学习中,要遵守有关会场规定。手机设置于振动或静音状态,无特殊情况不在会议室内接、打电话,不随意走动;要认真记录学习内容,以备查阅;组织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