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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5 届夏季预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 10:18 点击数: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夏季预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2025届夏季预毕业学生:

为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要求,现将2025届夏季预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5届夏季预毕业学生

、时间安排

实习周期:2025320日至2025610日。具体时间自行安排,但至少6周。

、实习要求

1岗位实习形式

岗位实习采取学生自主实习的形式。鉴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多为在职人员,学生可在工作单位开展岗位实习;对于尚未入职的学生,可自主联系单位开展岗位实习。

2.岗位实习要求

学生实习期间,需填写《岗位实习周记录表》(附件1),要求至少记录6周的内容。实习内容必须于所学专业相关,每周字数不少于70字。

学生实习结束时,需填写《岗位实习鉴定表》(附件3)。

五、实习内容与要求

参与具体业务工作,完成实习单位分配的任务,每周记录《实习日志》。

实习报告:内容应包括实习单位概况、工作内容、专业应用分析、收获与不足等,字数不少于500字。

实行双导师指导:校内导师由教学点指定,负责实习方案审核及过程指导。校外导师由实习单位指派,负责业务指导与日常管理。指导教师应仔细审核学生填写内容,不合格材料需返回学生重新提交。

、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保守实习单位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实习内容。

遇重大问题需及时反馈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教学点及实习单位报告。

教学站点需要专人对接,解答学生疑问。

、材料报送

实习结束后,学生应于62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青书教学平台:《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电子文档

签字盖章后的《实习鉴定表》进入学生毕业档案袋。

请各教学点及学生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797-8267998)。

 

 

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