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2015级专科、专升本等学生学籍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函授站、有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赣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在校学习的年限,但最多不能超过两年。目前,2015级三年制专科、专升本学生已达到了最长学习年限,这类学生如未能毕业将作退学处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部分学生的学习和毕业,经我院研究,决定给予最后一次申报毕业机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放网络学习考试平台
原定于2020年6月15日截止的学习及考试时间延长至2020年7月5日。
考试开放对象:2015级全体未完成学业学生;2016级、2017级专科及专升本未完成学业学生。
总评成绩的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7月5日24:00。
二、毕业资格条件及毕业对象
(一)毕业资格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籍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
2、完成学业(网络学习平台课程成绩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3、缴清了学费;
4、通过了专升本前置学历审查。
(二)毕业对象
1、2015级专科、专升本三年制学生(在籍生、结业生):本次为最后一次毕业机会,满足毕业资格条件者可申请毕业或结业换毕业。
2、2015级高达本五年制学生(在籍生、结业生):满足毕业条件可申请毕业或结业换毕业。本次如未获准毕业以后还有申请毕业机会(直至2022年1月)。
3、2016级专科、专升本三年制学生(在籍生、结业生):满足毕业条件可申请毕业或结业换毕业。本次如未获准毕业以后还有申请毕业机会(直至2021年1月)。
4、2016级专科四年制学生(在籍生、结业生):满足毕业条件可申请毕业或结业换毕业。本次如未获准毕业以后还有申请毕业机会(直至2022年1月)。
5、2017级专科、专升本三年制学生(在籍生、结业生):满足毕业条件可申请毕业或结业换毕业。本次如未获准毕业以后还有申请毕业机会(直至2022年1月)。
6、不在以上补报范围内的其他学生本次不予办理毕业补注册。
三、超期未毕业学生的学籍处理办法
在籍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如未申请毕业或不能满足毕业条件将作做自动退学处理,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标注“退学”,以后将无毕结业资格。
结业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如仍未达到毕业条件,如学业成绩不合格,以后将无毕业机会,为永久“结业”状态。
四、函授站报送材料及程序
1、毕业补注册名单报送
函授站于7月6日前将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的补毕业报批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交我院(毕业报批表格式见附件1),纸质材料必须函授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函授站公章,否则材料无效。逾期递交而影响学生正常毕业所产生的后果由函授站自行负责。
2、超期未毕业退学名单报送
函授站于7月6日前将2015级退学名单(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交我院(退学名单格式见附件2),纸质材料必须函授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函授站公章。
五、2017级及之前年级学生学费缴纳办法
将学费汇款至学校对公账户。户名:赣南师范大学,账号:149908010400000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师大支行。汇款时学生需在附言中注明“学号+姓名+成教学费”或“XX函授站XX人学费”字样。
六、注意事项
我院将把相关学生名单发至各有关函授站。
请将以上信息逐一通知到相关学生。特别是要针对每个学生个体情况(学业未完成、欠学费或专升本前置学历审查问题等导致未毕业原因)进行一对一督促和指导。督促和指导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线上学习、考试及本科生毕业论文)、缴清学费、提交前置学历审查材料,以便顺利取得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退学等处理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函授站务必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点对点、一对一通知到位,确保报送数据及时、准确、不遗漏。
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刘志红,联系电话:0797-8267998,邮箱:541244237@qq.com
特此通知
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