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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00:00 点击数:

关于公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严格规范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提示》等文件要求,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我校已备案的教学点以外,严禁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校外教学点未经高校法人授权不得自行开展招生宣传,教学点不得“点外设点”、搭车收费牟利、不得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或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不得提供“代报名”“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任何中介机构个人的违规行为及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负责,我校保留对相关机构(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学校纪委)

0797-8267998(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电子邮箱:gnsfdxjw@gnnu.edu.cn(学校纪委)

            jpxy@gnnu.edu.cn(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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